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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教人員保險(以下簡稱公保)之保險費率,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釐定並自民國112年7月1日起生效,詳如下

發佈日期 : 2023-06-16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3-06-16 發佈者 : 謝正韋幹事兼人事主計
112年7月1日以後初次參加公保者,養老年金給付年資採計上限提高為4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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